答:其目的是在法庭上起诉犯人,或者为其辩护,或者决定特定案件的适用法律。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是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。控辩双方既要遵守一般的辩论和论证规则,又要遵守许多司法领域特有的技术规则。[1]
A:在庭审过程中,双方有平等的辩论机会。法庭辩论终结前,审判长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新的意见。在当事人表明没有新的意见后,审判长应当宣布辩论结束。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后,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。
答:法庭辩论结束前,审判长应询问各方是否有新的意见。在各方表明没有新的意见后,审判长应当宣布辩论结束。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后,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。辩论中对证据有疑问的,合议庭可以宣布休庭,决定延期审理,并进行调查核实证据。
A:诉讼辩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就是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拿着证据在法庭上给法官讲一个故事,最后法官相信有说服力的一方的话。案例一:工地临时工受伤。是要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还是工伤赔偿?